1997年毕业于山东工业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8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主要从事校车安全治理、交通安全治理、交通法学等方面的研究。现已出版《交通运输安全法学》,独立翻译美国波士顿大学教授Ward Farnsworth的《The Legal Analyst》一书(法律出版社2009年),在《中国安全科学学报》、《中国司法鉴定》、《交通企业管理》等期刊上发表校车安全及交通法学方面的论文近20篇。
其非常关注校车安全问题,近年来就校车安全及其管理问题进行了许多研究,现已发表有关校车安全及其管理的学术论文6篇,主持有关校车运营模式研究的课题依托单单位科研基金课题1项。在这些研究中,部分对校车安全的立法问题、校车市场的发展、校车安全管理的完善进行初步探讨,部分对美国校车通行优先权立法、驾驶员立法以及其他管理问题等进行了一定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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