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的过错,共同导致了一个初中生的非正常死亡。
如果医生不误把重病当成“中暑”治;如果主办方没有超范围经营;如果主办方不坚持让一个重病学生在高温下“军训”三天……
悲剧原本可以避免。但是,各方一错再错,最终让这个一心想去“体验生活”的孩子命丧夏令营。
近日,集美区法院判决主办方和医院赔偿77万多元给孩子的父母。
妈妈问:好好的孩子 怎么就不行了?
小柯是同安人,过完暑假,原本要升初二了。他离开人世时,刚刚过完自己的13岁生日。
爸爸妈妈本想让13岁的小柯去夏令营 “吃吃苦”,没想到,孩子却因此离开人世。
2011年7月22日,小柯的父母让他参加了一个夏令营活动。7月31日傍晚6点02分,柯先生突然接到夏令营方面打来的电话,称小柯快不行了,柯先生夫妻俩马上驱车赶往医院。但等赶到急诊室时,眼前的情景瞬间击垮了小柯的父母。
小柯躺在医院里,手脚僵硬,耳朵、嘴巴泛黑。胡女士说:“好好的孩子怎么就不行了?我儿子很健康的,13岁身高就有1.7米,体重120多斤,平常都不怎么生病。”
法官说:5个连环错 害死了孩子
小柯参加的这次夏令营,是由厦门一家户外运动有限公司组织的“我是一个兵”军旅夏令营。主办方声称,学员要通过零距离、封闭式体验军营生活,来锻炼提高学员身体、思想等素质。
据了解,小柯是在身患重病后,在夏令营主办方要求下,又坚持训练了三天。当他倒下后,被送到医院,又遭遇误诊。
法官说,从主办方到医生,各方都没有尽责,都一错再错,他们一共犯下五个错误,最终共同导致了小柯的死亡。
2011年7月31日17时40分许,小柯在夏令营内被发现倒地抽搐,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近日,集美区法院作出判决,判主办方承担主要责任,而医院承担次要责任。因小柯之死总的损失为77万多元,判决要求主办方担责75%,而医院担责25%。
昨天,法官告诉记者,一审判决后,被告没有上诉,目前判决已经生效。 “五错”害死孩子
1错 超范围经营
经法官调查,这家公司根本不具备组织夏令营活动的资质。其经营范围只是“文体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会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批发零售工艺品”。
法官说,该公司组织夏令营活动已超过了其经营范围,属于“资质缺失”。如果这家公司安分守己卖工艺品,悲剧原本不会发生。
2错 缺医务人员
没有资质,也不一定必然导致小柯的死亡。但是,主办方也没有按规定配备医务人员,当孩子生病急需治疗的时候,医务人员缺失,医疗设施也缺失。
夏令营里缺医疗人员也就罢了,但错上加错的是,主办方在小柯患重病的情况下,还是让他“坚持训练”了三天,此举无异于加速孩子的死亡进程。
3错 让孩子带病训练
根据小柯自己在日记里的陈述,他早在2011年7月27日就已出现“吃不下饭、拉肚子、肚子痛”等症状,但还是被迫在暑期高温的环境下训练,病情持续恶化。
一直到7月30日,夏令营主办方才将小柯送到医院就诊。
4错 关键时刻没陪护
小柯被送到医院后,主办方又犯了一个错误。他们没有认真针对小柯的身体情况进行必要的沟通,也没有让人进行必要的陪护,而是让小柯带着 “中暑药”,独自一人回宿舍休息,最终导致小柯患十二指肠球部溃疡并发穿孔,进一步导致急性弥漫性腹膜炎感染性中毒休克死亡。法官评价说,主办方此举“过于疏忽”。
5错 错把重症当中暑
夏令营主办方一错再错,但是,如果医院能够不错,小柯也不至于如此轻易离开人世。遗憾的是,医生也犯错了。
小柯被送到医院就诊时,他还没有出现导致其死亡的“十二指肠球部溃疡穿孔”的临床症状及体征,但是,医生没有给他做必要的检查(如X线钡餐或胃镜检查),简单地将重病患者诊断为 “中暑”,草率地开出了开塞露、柴黄颗粒、藿香正气软胶囊等三种治中暑的药物。
法官说,如果医生能够多一点耐心,多一分细心,说不定也能挽救小柯。但是,医方的未尽责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延误了小柯的治疗时间,导致病情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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