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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大学生是谁之责?(图)

父亲说,他大多数时间,是站在窗边或客厅,一站几个小时,一声不吭。父母心疼,劝他去睡觉。他大发雷霆,吵闹声传遍了邻里。2005年底,小强开始表现出异常行为。2008年9月,小强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精神残疾二级。父亲将这一切,都归结到学校“疏于管理”。父亲举例,雷电、足球击碎玻璃、澡堂里被锁等事件,以此证明学校的过失行为。那么,到底与学校有没有关系呢?


他竟然拿起一个脸盆,朝父亲头上扔,“最疼的是我的心”


初次见到小强,在父亲的引导下,他可以简单地向我们问好,会低头微笑。他戴着一副眼镜,显得很斯文,乍一看,与正常人没有什么差别,但仔细观察,他有些木讷,眼睛喜欢死死地盯着一处。父亲带着他,下楼接我们。从楼下回到他们的住所,大约几百米,父亲边与我们聊天,边紧紧地拉着小强的手。“如果不拉着他的手,他会止步,或者有其他不在我视线之内的举动。”父亲解释。而小强,步伐缓慢。另一只手,则十分僵硬地放在大腿边。


对于自己的亲骨肉,父亲更多的是无微不至的关怀。但最让父亲伤心的是儿子的粗暴行为。今年3月8日,父亲老战友的家人病逝,他要带着小强出门。但小强不听从父亲的话,着急的父亲冒出一句脏话,他竟然拿起一个脸盆,朝父亲头上扔。“头肿了好长时间,但是,我最疼的是我的心。”


父亲拿出小强曾经的照片,“你看,这张是他刚考入大学的时候照的。”父亲说,他不理解,为什么曾经一个风华正茂的大专生,沦落到精神失常的地步。他们把这一切,归结到学校的疏于管理……


洗完澡发现大门紧锁,小强又喊又叫,锁了三个小时后才被救出


2003年9月,15岁的小强考入昆明学院,学习涉外商务专业,学制5年。就读地点在昆明市赵家堆附近的校本部。但2004年9月,入学一年后,小强所在的班级,搬至相对偏僻的西校区安宁市象石村。


2005年5月底的一天,同学吃晚饭后,没见到小强。上晚自习,他也没有来。“第二天,我们才知道,他被锁在澡堂里。”在一个有“上官志弘”字样的签字情况证明上,上官同学说,这个澡堂位于学校的一个死角里。除淋浴时间,很少有人会去。父亲说,澡堂的正常关闭时间为晚上6点。但那时,小强并没有洗完。而管理澡堂的临时工,也没有检查里面是否有人。当小强洗完时,发现大门紧锁。小强又喊又叫,锁了三个小时后小强才被救出。


2005年10月上旬,同学们在教室上课。突然,一个足球击碎玻璃,飞溅到教室中。全班同学都受到了惊吓。由于小强的座位离玻璃很近,数他的惊叫声最大。“没过几天,我们听说,小强在教室专心做作业时,再次被飞来的足球击碎玻璃。当时,他的左耳还受了伤。”上官同学称。


2005年底儿子像产生了幻觉一样,做事反反复复,2008年被鉴定为精神分裂症


“霉事”一桩一桩地扑面而来。2005年底,小强行为变得很异常。“我们一起出门,他锁门后,不一会,自言自语说,忘记锁门了,要回去看看。而在学校,去往上课的路上,怀疑自己没拿书,又折回去拿书。”父亲说,儿子开始像产生了幻觉一样。做事反反复复。


2006年1月4日,小强18岁生日。他邀请了十多个同学,在十里长街的一家饭店,办生日宴会。会上,父亲告诉小强的同学,小强在心理上有些障碍,希望同学们多给他些关心。但同学们一致认为,要不是小强的父亲说出来,全班同学也没有发现他有什么异常。“他不仅和我们正常吹牛、聊天,有一次,还给我们拉小提琴。我们都惊讶不已。”上官同学说。


2006年5月,班主任将小强等三名同学,叫到讲台前,当着全班同学宣布,给予三人记过处分。2006年7月,小强被留级了。“我们此时逐渐发现了小强的异常行为。”上官同学说。


2008年9月,云南省公共卫生诊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致残病因:精神分裂症。精神(病)残疾等级:二级。


2008年10月15日,学校认为,小强在2008年-2009年上学期,未能按照学校规定注册手续,也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根据学校的管理制度,对小强作出退学处理。


对簿公堂


精神失常与学校的因果关系不能确定


认为学校疏于管理,小强的父亲将学校告上法庭,索赔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7万元,并退还所交的1万多元学费。今年5月19日,五华法院西站法庭开庭审理此案。


小强的精神失常,到底与学校的疏于管理有没有关系?庭上,校方表示,学校是有独立教学资格的教育机构,有教育自主权,搬校区也是经过批准,通过严格手续,并无过错。小强从入学至退学期间,学校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无任何不当及过错行为,受惊吓和被关在浴室事件,均系其父母单方认为。而小强在校期间的表现,并不像其父亲所说的“好学上进,身心健康”,而是旷课缺课严重,考试多科不及格。


法院认为,小强起诉主张的学校过错行为,主要有雷电、足球、浴室、教室内深夜被锁和班主任口头处分事件,学校对上述事件发生产生的损害,因果关系不能确定。学习地点的变动,系学校的教学计划调整的正当行为,不能构成法律上的过错。因此,原告主张的学校对未成年学生的教育、管理、保护义务,致原告损害后果的理由不能成立。小强所交纳的学费,是其受教育应当支出的费用,且费用对应的学习计划已完成,要求退还教育费用不成立。近日,五华法院判决,驳回小强的诉讼请求。


社会各界过于注重学生成绩 忽视了心理安全


在人类进入新纪元的今天,时代要求学校培养全面和谐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正日益成为学校、家庭和社会关注的焦点。但青少年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心理压力和心理障碍,被种种心理问题所困扰。而这些心理因素的消极作用和困惑恰恰是阻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最大隐患。


让学生建立安全感 注意心理安全


当校园安全事故以惨痛的图像传递到成年人的心中时,成年人就会产生迁移的心理暗示,从而可能产生因过度紧张的言行而影响小学生心理。小学生还不能理性地分析这些事故背后的社会、心理原因,面对家长教导的话语,则可能导致他们形成消极的心理。


让学生建立安全感 注意心理安全


当校园安全事故以惨痛的图像传递到成年人的心中时,成年人就会产生迁移的心理暗示,从而可能产生因过度紧张的言行而影响小学生心理。小学生还不能理性地分析这些事故背后的社会、心理原因,面对家长教导的话语,则可能导致他们形成消极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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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救命网  2013-10-22  562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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