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安委会印发了《河北省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工作目标。
煤矿:在2011年底前各类生产矿井中大型煤矿(≥120万吨/年)全部达到国家级和省一级标准化以上,中型煤矿(30—120万吨/年)全部达到省二级标准化以上,小型煤矿(≤30万吨/年)全部达到省三级标准化以上;所有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资源整合矿井竣工验收时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三级标准。
非煤矿山企业:2011年底前大中型矿山企业和三等以上尾矿库要全部达到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2012年底前60%以上非煤矿山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等级以上水平;2013年底前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全部达到等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011年底前70%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其中二级企业要达到10%以上;2012年底前全省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其中二级以上企业要达到30%以上。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2011年底前60%以上生产经营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二级以上水平;2012年底全部达标。
民用爆破物品生产企业:2012年底前16%以上企业达标,2013年底前40%以上企业达标;2015年底前全部达标。
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2011年底前省属以上冶金企业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等级,省属以下冶金企业50%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化等级;2012年底前所有冶金企业全部达到三级以上标准化等级。有色、建材行业企业2011年底前标准化达标率30%以上,2013年底前全部实现达标。
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2013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安全达标,2015年底前所有企业实现安全达标。
《方案》指出,要按照“制定方案、周密部署,健全标准、完善体系,注重建设、强化督导,严格考评、确保质量”的工作方案,分步实施,扎实推进,确保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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