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暴雨灾害防御办法》出台
红色预警时中小学校停课
8月3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北省暴雨灾害防御办法》。《办法》首次以法规的形式对暴雨灾害来临时政府相关部门及公民的责任、行为进行详细规范,并首次明确当暴雨灾害红色预警发布时,教育部门要安排辖区中小学校停课,公安部门要适时封闭危险路段,禁止车辆及人员通行。
据介绍,近期我省暴雨频发,为避免和减轻暴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我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紧急制定了该《办法》。《办法》强调了暴雨灾害防御以人为本、科学防御、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将暴雨灾害防御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普及暴雨灾害防御知识,学校应当把暴雨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和课外教育内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暴雨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办法》除规定了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暴雨预警信息的发布、解除与传播管理权限,还对媒体所承担的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当发布蓝色、黄色预警时,电台、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网站等媒体应通过应急广播直播、滚动字幕、网页新闻等多种方式进行传播,直至解除预警。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时,河北广电网络集团、电台、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新闻网站和基础电信运营企业,通过应急广播直播、滚动字幕、网页新闻、网络推送和手机短信群发等多种方式进行传播,直至解除预警。
社区、学校、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机场、车站、港口、码头、旅游景区(点)等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则应当做好暴雨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要利用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等多种方式,及时将暴雨预警信息传递给可能受影响人员。
在暴雨灾害防御上,《办法》首次明确,当暴雨预警为最严重的红色预警时,教育部门要安排辖区中小学校停课,公安部门要适时封闭危险路段,禁止车辆及人员通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责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烟花爆竹等企业立即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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