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12年校园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丽江市公安局《全市学校、幼儿园及校园周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改善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环境,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稳定的教育教学环境,丽江支队精心策划,采取“三个突出”、“三个加强”,全面清除校园火灾隐患,为学校师生营造良好的校园消防安全环境。
“三个突出”
一是突出安全意识。支队积极协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市各大中小学校、幼儿园普遍建立了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了校、年级、班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健全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巡查、检查制度,疏散设施、消防器材、设施维护管理以及用火用电等安全管理。二是突出排查整治。支队结合辖区实际,安排专门力量,并发动派出所民警、巡防队员和保安队员等群防群治力量,深入各中小学校,对学生、教职工宿舍、食堂餐厅、图书馆、实验室、教室、礼堂、会议室等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校舍耐火等级是否符合要求,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学生宿舍的房间和公共区域的外窗是否设有铁栅栏,消防设施、灭火器材配备是否齐全有效,有无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等,并逐校逐栋登记,分类建立台账。三是强化宣传培训。针对学校这一特殊群体的实际情况,支队一方面通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讲座、举办消防安全知识竞赛、发放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举行消防安全演练、播放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师生的消防安全“灌输”力度;另一方面充分利用板报橱窗、校园广播、发放安全消防手册等贴近学生的方式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加强对学校教职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在学生宿舍、教学场所、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消防安全警示、防火标志等标牌,改善内部消防安全氛围,努力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个加强”
一是加强责任落实。支队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保卫责任制度,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机构和群防群治组织的指导,从提高学校内部消防安全防范能力着手,加强督导力度,要求各学校要落实每月和每日巡查制度,并由本主管消防的人员对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同时加强夜间巡查,巡查用火、用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点岗位人员值班等情况。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支队与教育部门积极联系,在各学校成立了专门的学校消防安全保卫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部署工作,同时进一步落实系统、行业内消防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细化监管职责,推动形成联合整治合力。三是加强执勤备战。支队根据辖区内学校情况,定期对辖区学校及周边场所开展“六熟悉”活动,全面熟悉掌握学校及周边场所的消防设施、交通水源、消防车通道、室内消火栓位置、疏散通道等重点部位等情况,同时大队有针对性的对学校及幼儿园周边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灭火疏散救援预案,并协同校方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坚决做到“拉得出、打得赢”做到“及早谋划、全程介入”,让广大师生齐上场进行实际操作,进一步增强了抗御火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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