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小学将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其中,小学中、高年级学生每学年不超过14天,初中、高中学生每学年不超过18天,小学低年级学生一般不参加勤工俭学活动。
《昆明市中小学勤工俭学促进和管理办法》已经昆明市政府研究同意,并于昨天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办法》适用于昆明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学校。
《办法》提出,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农村学校小学不低于5亩、中学不低于10亩的标准,就近划拨一定数量的山地、山林、水塘、牧场等作为学校勤工俭学的生产劳动基地。城区学校则要结合自身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利用城市社会资源及农村学校勤工俭学基地,组织学生参加劳动实践活动。其中,禁止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有危险和强度过大的生产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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