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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学校专职保安须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来自省教育厅消息,我省将争取用3年时间对全省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主管学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管理干部、校(园)长、专职保安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轮训一遍。省教育厅今日发出通知,要求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学校专职保安员由保安公司负责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根据通知,全省学校门卫、食堂、学生宿舍、实验室、电脑室、监控室、消控室等新进的从业人员每年应进行至少24学时的安全培训,继续从事该项工作的每年应进行至少8学时的再培训。班主任、年段长、安全信息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人员持证上岗和继续教育制度。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要经执法资格培训考试,持有效执法证上岗。新上岗人员要在上岗一年内参加执法资格培训考试。执法证有效期满的,要参加延期换证继续教育和考试。加强安全培训制度落实情况的自查自纠,对未经培训就上岗或者应持证未持证的人员,一律先离岗、培训合格或者培训持证后再上岗。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各级进修学校(院)开展校(园)长、教师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师干师训的必修课程,要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年度综治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的重要内容。据了解,省教育厅计划每年举办2至3期民办学校、农村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校(园)长安全管理专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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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华网  2015-01-06  1790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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