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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第一次预警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春季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春季开学在即,为加强新学期学校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学校呼吸道传染病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现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做好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各地学校要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消除卫生死角,特别要做好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保洁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要落实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以做到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二、做好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各地要按照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10〕133号)要求,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切实落实学校特别是寄宿制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措施。学校通过健康体检、晨检等途径发现的结核病疑似病例时,应当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三、做好健康教育工作。各地学校要结合入学教育,以多种形式开展流感、水痘、结核病等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有病及时就医,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还要利用学生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进行宣传,以取得家长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配合与支持。

  四、做好学校食堂、饮水设备清洁消毒工作。各地学校要做好新学期食堂设施设备及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清除上学期剩余的过期、变质食品原料和调料;对饮水设备(饮水机、保温桶等)进行一次清洁、消毒,确保学生饮水卫生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开学前后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检查,督促学校及时整改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教育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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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01-08  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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