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校舍管理,避免因违规使用电器而引发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街道中小学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本班教室、寝室的安全工作,应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要明确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室、学生宿舍违章使用电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教室、学生宿舍内,严禁违规使用各种电器,如:电炉、电热杯、电水壶、电烫斗、电热锅、电饭煲、热得快、电热毯、电取暖器等。
三、禁止学生在宿舍内私接乱拉、改动电线或私自安装电器、灯具。
四、不得在学生宿舍内,使用超规定功率的电器和60W以上的照明灯具以及劣质电器产品。
五、严禁教师在办公室、宿舍使用高功率电器;严禁教师指使使用电壶、电炉、热得快危险电器。
六、对违规使用的电器将予以没收并按规定进行处理。对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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