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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学校安全管理员是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综合协调人员,主要职责是:

1、具体负责对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2、全面掌握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状况,负责制订学校安全和综治工作计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学校安全综治工作形势,提出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订落实工作措施;期末做好安全综治工作总结;

       3、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及时做好有关信息、材料报送工作;

       4、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制定完善学校安全的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做好学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5、组织、指导学校做好安全综治管理工作,协助学校各部门对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督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建立安全隐患档案,及时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落实整改措施;

       6、加强与有关部门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7、全面组织落实安全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有关部门下达的安全综治工作任务;

       8、完善安全工作资料档案制度,及时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各种台帐资料的整理和保管;

       9、督促值日值周教师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工作任务,并做好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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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全管理网  2015-05-23  5618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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