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校园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迅速、紧张、有序的进行,使受伤人员得到快速有效的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师生员工的权益得到最大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和《河西学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预案。
本预案仅适用于校园道路交通事故。
轻微事故(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不足1000元)、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由保卫处响应。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 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由学校校园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响应。
学校设校园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名单见《河西学院各类应急处置领导(工作)小组名单》),处置工作小组职责为按照本预案的规定,领导、指挥有关部门和人员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迅速开展救援及善后等有关事宜的处理工作;对重大及以上校园交通事故提出处理意见,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小组,分工及职责如下:
(一)应急小组
组长:张华国
成员:保卫处校卫队队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校卫队员及时赶到现场,做好肇事者及肇事交通工具等现场控制工作,做好现场保护工作,核查事故当事人身份。
(二)交通指挥疏导小组
组长:田立荆
成员:保卫处校卫队队员
工作职责:发生交通事故时,负责设置警戒区域,视情况采取封锁校门等交通管制措施,指挥车辆有序停放、绕道通行,维护现场交通秩序。追缉或协助交警部门追缉逃逸的肇事车辆和人员。
(三)抢救小组
组长:赵 苍
成员:校医院医生、护士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医护人员进行现场紧急救护,并根据伤员情况拨打120电话求援,做好救护车的接引工作。
(四)现场调查取证小组
组长:张斌
成员:保卫处治安科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对事故现场的物证进行拍照、提取和记录,或协助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的物证进行拍照、提取和记录;协助交警部门走访事故知情人和相关目击者;收集证人名单和证人证言。完成事故调查报告。
(五)后勤接待小组
组长:事故当事人单位主要领导
副组长:毛建民、薛国庆
成 员:事故当事人单位人、国资后勤、后勤公司有关人员
工作职责:接待受害者亲属;根据实际需要,做好事故处理所需物资的后勤保障工作。
1、保卫处接到校园交通事故的报警后,应速即通知校园交通事故应急小组及时赶赴现场,做好伤员救助的联系工作和肇事者及肇事交通工具的控制以及现场保护和秩序维护工作。
2、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由应急小组人员按照国家法规和学校规定,组织事故双方进行调解处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由保卫处移交公安交警部门处理。保卫处事后应向主管校领导报告。
3、发生一般交通事故,保卫人员应及时赶到现场,做好现场控制,进行初步调查,同时报告领导,必要时通知有关人员赶到现场开展工作。事故双方要求协商解决的,保卫处协助调解,否则交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理。
4、校园道路发生重大、特大事故,保卫处应立即向学校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和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必要时通知各工作小组到达事故现场,按各自职责,积极开展现场救护、保护现场、维护秩序等各项工作。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交通指挥疏导组和现场调查取证组应立即清点现场遗留物品,消除障碍,恢复交通。
5、对一般及以上校园交通事故,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了事故原因和明确了事故责任及事故造成的损失后,学校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小组提出校内处理意见,报学校研究。
6、根据学校的研究决定,有关单位和当事人所在单位在学校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指导下,积极、稳妥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发生涉及学生的重大、特大交通事故时,学生处负责了解掌握并及时反映学生的思想动态,组织协调各系(院)做好事态平息工作,防止事态扩散或恶化,做好本系(院)稳定工作。
本预案实行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每三年进行一次评审,并视情做出相应修订完善。校园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小组全体人员以及保卫人员要定期学习本预案,熟练掌握预案内容要求。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单位)、人员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严重延误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及一般交通事故预警信息传送或应急处置行动,致使学校利益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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