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重大雪天极端天气,保护广大中小学生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做好北京市中小学应急响应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雪天交通保障应急预案和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雪天交通保障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实施。
适用范围:本市辖区内的公办、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外籍人员子女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可参照执行。
响应分级:根据气象部门向社会统一发布的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并根据降雪发展过程,决定是否停课及停课时间,原则上不实行全市停课。
特别重大雪天,交通受到严重影响,学生出行安全受到严重影响,报请市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决定全市停课一天,后视气象条件决定是否延长停课时间;山区学校视降雪时间、降雪量、气温等情况由区县教委报请区县政府决定停课时间,同时报市教委备案。
重大雪天原则上不采取全市停课措施,山区学校视降雪时间、降雪量、气温等情况由区县教委报请区县政府决定是否停课或调整上下学时间,同时报市教委备案。
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成立重大雪天应急响应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主管领导任组长,市委教育工委宣教处处长、安全稳定工作处、市教委办公室、学校后勤处、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学前教育处、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人为成员,在市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重大雪天全市教育系统应急响应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委学校后勤处。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组织部署下,实行分级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北京冬季期间(寒假除外),会同市气象部门,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提出预测意见,保持值守状态。得到天气准确预报或根据实际天气,在1小时内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领导小组将应急响应意见报主管市领导及市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
重大雪天、较大雪天、局部地区出现特别重大雪天,影响学生出行安全,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向本区县政府提出停课或调整上下学时间的应急响应意见,待批准后以区县或区域学校组织响应并报市领导小组备案。
在得到批准应急响应意见后,由市委教育工委宣教处与市宣传部门联系,通过公众媒体发布应急信息。教育行政部门通过行政渠道(教育系统信息平台)向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发布应急信息,同时向营养餐、备案校车企业等有关单位发布信息;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向中小学幼儿园发布信息。
领导小组相关工作安排及时向教育部汇报,及时发布应急响应结束信息。
(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各项工作有效衔接并建立工作记录档案。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前准备请示报告,出现特别重大雪天,立即由领导小组向市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提出全市中小学应急响应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应急响应期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及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实行信息定时通报制度,及时解决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时向市雪天交通保障临时应急指挥部报告学校应急响应进程、效果、建议,直至应急响应结束。
(一)领导小组指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做好本区县和学校的应急响应预案和应急响应组织实施工作。应急响应后学校要酌情调整教学安排,完成学期教学任务。
(二)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在接到雪天预警信息后,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校内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因大雪可能导致的校舍、交通等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广大师生员工雪天安全出行教育;要完成门前三包任务。
(三)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急工作的领导和干部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四)其他极端天气可参照执行。
相关文章
评论:0条评论内容请不要超过2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