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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救人溺水身亡:很感动很痛惜 更该反思

3月12日下午6时许,广东高州市石鼓镇丽山村一名13岁女孩在去男同学家的路上不慎落水,12岁的男同学钟君勇敢施救,却双双被河水冲走。任何人闻之都会惋惜不已:12岁的少年就这么走了,他生前连一张照片都没有。

对于少年勇敢行为,我们应当保持敬意。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人与生俱来的恻隐之心,看到了未被尘世浸染的同情心。其勇敢救人行为,正是恻隐之心发之于少年而在特定场合之下近乎本能的舍身一跳。

对于少年勇敢行为保持敬意,还在于恻隐之心在社会日渐迷失。在成年人的世界中,冷漠似乎越来越正常,热心似乎越来越稀罕。所以,一名大学生在喝止公交扒手被刺,车上乘客无人相助;一名等不到妈妈的13岁女孩中,向路人借手机时竟无人肯借,她只有委屈哭泣。

但世上的一些事情,尤其是道德行为,“知易行难”。应该怎么做是一回事,实际上怎么做又是另一回事。在前段时间中关于见死不救要不要立法惩罚的讨论中,有媒体举出国外的许多案例中,其实有一条前提被人忽视,那就是要注意保护好自身的安全。

救溺水者是一项风险极大的技术活。以前我们片面强调要组织少年上山扑火,后来随着社会上生命意识的高涨,终于取消了这一规定。舆论对于见义勇为的讨论,也逐渐转为提倡“见义有为”、“见义智为”。回到救溺水者一事上,我们缺乏的可能是教会少年对救人风险的判断。

在讨论少年救人事件中,我们还应该注意到一些细节,比如不慎落水的女孩不会游泳,这可能是近些年乡下孩子不会游泳的新情况的例子;刚改造的河道混凝土护岸过于陡峭光滑,是不是缺少安全方面的设计,等等。

由此看来,教育孩子如何救人与自救,并在公共设施上尽量考虑孩子安全,显得尤为关键和迫切。于乡村如此,于城市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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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11-21  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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