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同伴溺亡四少年成被告 家长出庭应诉
小伙伴落水,4名少年未及时呼救,甚至向路人和家人隐瞒落水事实,致使溺水者错失救援良机而死亡。死者父母据此将4名少年和京密引水管理处告上法院,索赔47万余元。昨日,怀柔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4名少年年龄最大的13岁,最小的只有7岁。昨日,孩子们并未出庭,他们的家长出庭应诉。 据介绍,今年5月22日,小虎、小超(均为化名)等5个孩子一同去学校附近的京密引水渠游泳,有几个孩子先下水游泳,一直站在岸边的小虎也忍不住将脚伸进水里试水温,不慎落水。由于水势湍急,小虎被冲向水渠下游,小超等4个孩子则一直沿岸追赶,试图营救。 沿途,孩子们曾遇到一位骑摩托车的成年人,路人询问小超等人,是不是有人落水。小超等人并未作答,也停止了营救小虎的尝试。回家的路上,由于害怕遭到责骂,小超还向其他3个孩子交代,小虎的事不能告诉他人,否则会挨家长打,甚至可能赔钱。此后,面对自己家长、小虎父母和民警的询问,4个孩子均守口如瓶,未说出实情。 5月25日,小虎的家人发现儿子QQ上线,便询问其为何不回家,对方没有回答,小虎家人因此判断,孩子很可能是离家出走。5月29日,小虎的尸体被发现。6月5日,在事发两周多后,小虎的父母才得知,原来一直是另一个孩子在冒用小虎的QQ聊天,制造其“还活着”的假象。 小虎的父母据此将小超等4人告上法庭,认为被告刻意隐瞒事实、制造假象,致使原告在孩子死亡后16天才知道真相,给家长的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同时由于京密引水管理处在离学校近距离的水渠两岸没有设置围栏,没有警示牌,也没有巡视员和其他防护措施,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对小虎的死亡存在一定过错,应负一定责任。 庭审中,4名孩子的家长认为,小虎是自愿去游泳,且由于自己的不慎才导致落水,孩子们是否隐瞒事实与小虎的落水没有因果关系。作为4名未成年孩子,是否告知事实并非强制义务,原告的起诉没有法律依据。 据悉,本案仍在审理中。被告律师称,4名孩子因心理压力较大,目前精神状况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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